各单位:
采购人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项目未开发地块现场场地清理、外围围墙及外围道路完善工程设计,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项目未开发地块现场场地清理、外围围墙及外围道路完善工程设计
2.工程内容:
(1)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项目未开发地块现场场地清理、平整、临时围墙建设以及外围18号路养老院项目大门及侧门与现状泥土道路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等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作,本工程建安费约为15万元。
(2)如有设计变更情况,对于一般性的设计变更,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2天内完成出图,并交付采购方。对于重大设计变更,成交人应在5天内完成出图,并交付交采购人。
3.质量要求:符合住建部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设计规定;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设计文件审查。
4.工程地点:南宁市吴圩镇
5.设计服务期限:成交人在接到采购方书面通知后十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6.现场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7.报价方式:(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注明此报价是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发的“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向下浮动,其下浮系数≥20%,超出此范围的,为无效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询价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设计费、材料费、出图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费、劳务费、邮寄费、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
(3)本工程设计费最终以建安费的结算价为基础计算,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不计算附加调整系数。
8.设计费的支付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在成交人完成全部的设计工作,向采购方交付设计图纸后,以财政部门评审的工程控制价为基础,支付设计费的90%。(2)剩余设计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以财政部门评审的的工程结算价为基础,以及相关收费标准和成交人中标的下浮系数,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后,采购方将剩余的设计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人。
9.资质要求:为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供应商。
10.评审标准:由询价小组审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对于符合资格条件、报价有效的供应商,按报价下浮系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由报价下浮系统最高的供应商中标。如报价下浮系数相同的,按企业设计资质等级排序,企业设计资质高者中标;如企业设计资质亦相同的,由询价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由各单位自行前往,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及安全责任。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按本函附件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价函(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函须盖章并密封,并于2026年1月12日下午17时30分前,送至采购人921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12号创意产园A栋92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将不予接收。
此函
附件:1.报价函/Uploads/file/20260107/20260107095136_55249.docx
采购人:米兰在线登录-米兰(中国)
联系人:梁工0771-4950175
2026年1月7日







